驻村“第一书记”王庭秦:从农林高材生到“红林”育才人******
中新网兴安盟11月19日电 题:驻村“第一书记”王庭秦:从农林高材生到“红林”育才人
中新网记者 张玮
“到基层工作是我一直以来的夙愿。”山东汉子王庭秦如今实现了自己的愿望,接受记者采访时,声音都提高八度。
1987年出生于山东烟台的王庭秦毕业于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在挂职内蒙古兴安盟科右前旗居力很镇红旗村“第一书记”之前,他是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师资科科长、人才办秘书。
历经一年半时间,这位农林高材生成功“转型”成为“红林”育才人。
王庭秦告诉记者,2019年他曾想参与到脱贫攻坚工作中,但没能如愿。2021年年初,他再次向校方提出申请,希望参与乡村振兴工作。
虽然当时他的两个孩子一个5岁,另一个还不满2岁,但爱人深知下基层是王庭秦一定要做的事,便全力支持。
2021年4月,受北京林业大学委派,王庭秦到红旗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
红旗村地处我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一的大兴安岭南麓山区,曾是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村,辖2个自然屯、4个村民小组,总户数684户,户籍人口2207人。2020年6月,红旗村全村脱贫。
“这个村子地少人多,是居力很镇最大的行政村。”这是红旗村留给王庭秦的初印象。
虽然红旗村地处工业开发区,大量土地被征用,人均耕地面积仅剩1.1亩,但王庭秦的专业也有用武之地。
图为王庭秦帮村民打理大棚里的农作物。 科右前旗宣传部供图“我上学的时候每年都要到农村入户调研,所以和当地老百姓打交道并不困难。”一句“大哥大嫂、叔叔大婶儿”,王庭秦刚到红旗村,便顺利打开56户脱贫监测户的心门,“当时调研发现,一半是稳脱户,一半需要定期上门,持续观察。”
张立柱属监测对象,他家种的葡萄染上灰叶病,束手无策。王庭秦便联系北京林业大学的专家给葡萄治病,并指导其种植方法,解决了张立柱的燃眉之急。
除了帮村民们攻克产业难关,更让王庭秦记挂在心的是村里的“小苗苗”们。
“我们不仅要传播治山治水的技术、知山知水的知识、乐山乐水的文化,更要传承树木树人的精神。”王庭秦和北京林业大学派驻科右前旗的挂职团队、支教团队,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于2022年4月正式启动“生态文明启蒙计划”,覆盖科右前旗所有乡镇,为当地的孩子们“撒种、扎根”。
图为“生态文明启蒙计划”中,当地少年儿童展示他们的画作。 科右前旗宣传部供图“我们依托红旗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和红旗村草原书屋,开展图书漂流活动。”王庭秦向记者介绍,在北京林业大学、中国林业教育学会、韬奋基金会,以及首都大学生等社会爱心人士的捐赠下,“红林流动图书馆”落成。
王庭秦解释道,选用“红林”这个名字,是为了纪念北京林业大学与科右前旗10年携手的情谊,更寓意着“览书林,阅篇籍”之意。
“生态文明启蒙计划”启动后,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市海淀区等各单位支教老师、挂职干部,以及社会志愿者50余人,自驾车装载图书、画笔、投影、电脑等物资,走入田间地头、草原深处,为农牧区嘎查(村)的少年儿童讲解红色革命故事、绿色生态知识,并带领孩子们进行生态环保实践等活动。
王庭秦说,“小”心思最抚人心。“在居力很镇红心村,有个孩子主动要为志愿者老师们表演节目,以表达他的感谢;阿力得尔苏木拉斯嘎嘎查喜欢画画的小朋友,将特别的画作送给老师……”
北京林业大学支教教师翟星辰是哈尔滨工业大学和耶鲁大学联合培养的博士生,同样出生在小县城里翟老师将自己的成长经历分享给孩子们,“他们也树立起要努力考上好大学的理想,坚定了自己能行的决心。”
“生态文明启蒙计划”启动至今,已筛选1000余册适合少年儿童阅读的书籍,赴6个乡镇9个嘎查(村)开展了14场活动,400余个家庭的500多名少年儿童受益。
2023年4月,王庭秦驻村“第一书记”的任职便要到期,但“生态文明启蒙计划”还将继续。他希望未来与有关单位合作,形成可推广的志愿活动机制。
“建立一支持续壮大的志愿队伍,开发一系列优质的科普课程,惠及范围更大的少年儿童,创立一个不断发展的志愿服务品牌。”王庭秦如是许愿。(完)
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